四川省阿坝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和修订暨结构性调整阿坝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7
州县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和《阿坝州医保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阿坝州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阿州医保发〔2021〕33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州医疗保障局以《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第二版)》(以下简称省《基准库(第二版)》)为基准,对《阿坝州医疗服务价格(2005年版)》以及由发展改革、医保部门出台的相关价格文件进行逐一清理比对,规范和修订了我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根据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州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发挥价格杠杆配置资源、引导行为作用,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供给,经研究,对我州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同时将规范和修订后的《阿坝州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汇编(2021年版)》予以印发,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政策规定
(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1.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立医疗机构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设置项目和收费,如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按现行规定向同级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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